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将载入企业档案,逾期未提交的劳务派遣单位将作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8日,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552-******
附件:附件1-2024年度劳务派遣年报材料报送单位名单.xlsx
附件2-22024年度劳务派遣年报材料未报送单位名单.xlsx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