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粮食经营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营造守法诚信的粮食市场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安徽省粮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蚌埠市粮食和储备局于2024年12月20日组织开展市辖区粮食企业2023年度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自评、市级初评,确定企业初评等级,现将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1月28日,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被公示粮食企业初评等级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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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