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年产3万吨丙交酯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准予行政许可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根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蚌埠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准予行政许可。
请你公司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按规定进行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建设运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本行政许可只负责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予以许可,不作为项目核备前置条件,相关核备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
节能审查 | |||||
审查结果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批复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统一代码 |
原则同意 | 2025年3月4日 | 蚌发改能评〔2025〕33号 | ******委员会 | ******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年产3万吨丙交酯项目 | 2409-340311-04-01-718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