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ydl2024【113】
二、项目名称:******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与程长庚路交口东500米国源文化产业园
成交金额:24.7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4.7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邀请新材料领域专家学者、院士参会,为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兵团式、阵地战”推进皖北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建言献策。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具体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晓峰(组长)、李永会、胡邦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邮箱(******)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委员会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缪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采购人代表) 缪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