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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X射线三维高精度电池检测平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并参考蚌埠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蚌环评估字〔2024〕11号)和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建设项目内容
******有限公司。公司拟在5#厂房测试中心内建设X射线三维高精度电池检测平台,新购一台X射线三维高精度显微CT及配套设备,用于检测电芯端头、电芯(或极芯)四角及整个电芯(或极芯)内部,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本次评价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为10%。
该项目符合辐射实践正当化的原则,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公众和辐射工作人员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期间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防护方案进行建设,在保证建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辐射工作场所实体屏蔽的辐射防护效果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你公司应完善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按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无关人员禁止靠近。定期检查铅房门机联锁装置,一旦发生异常立即停止探伤工作并报修。设置符合国家规范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三)你公司应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和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杜绝麻痹大意思想,以避免意外事故造成对公众和职业人员的附加影响。
(四)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辐射工作。在每年年底前对全年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在次年1月31日前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评估报告。
(五)《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本项目实施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自行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WKB834Y)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六楼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