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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应用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应用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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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应用平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J0271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应用平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长江西路交口置地创新中心2801-2807

成交金额:14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应用平台项目

品牌:联想等

规格型号:本项目为多产品采购,采购货物型号为SR658H V2等。

数量:公安网应用和数据库服务器2台,其他货物对应数量均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

单价:公安网应用和数据库服务器111020/台,其他货物单价对应所响应产品的规格型号分别报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成程(组长)、徐善祥、丁浩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址:蚌埠市解放一路193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

十、附件

1.项目评审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响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