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镇山社区弃土场固体废物应急处置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办事处
******街道镇山社区弃土场固体废物应急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固体废物应急处置、 10,031.25吨、 预算金额 3,21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项目******街道镇山社区11组弃土场内的Ⅱ类工业污泥及受沾染土壤,经仁寿生态环境局聘请专家现场地勘和检测确认,该堆体合计待处置方量约4458.7立方米,预估重量10031吨(最终以实际清挖量为准)。Ⅱ类工业污泥具有一定环境风险,若遇雨水淋溶易造成污染物渗漏、扩散,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水。 根据水利部官宣,我国已于2026年4月1日正式进入汛期,南方片汛期为4月至10月,当前汛期降水频繁且强度较大,本项目弃土场面临雨水冲刷、浸泡的风险,一旦发生渗漏扩散,将对周边水体、土壤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处置工作刻不容缓。2、处置技术的专业性与唯一性,仅该供应商******************有限公司位于仁寿县汪洋镇广石村,两地距离较近,运输半径合理,可大幅缩短固体废物运输时间,提高处置效率,确保在汛期来临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4、政策符合性与风险可控性,确保处置工作合规达标国家明确鼓励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尤其是工业污泥、受污染土壤,该******有限公司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严格遵循GB/T 30760—2024、HJ 662-2013等标准,处置过程中对烟气、渗滤液等污染物进行规范处理,确保排放达标,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5、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为******有限公司具备合规处置能力,且该供应商在地域、运输、本地化服务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为确保及时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仁寿县汪洋镇广石村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吴利
联系地址: 仁寿县普宁大道101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彭佳瑞
******街道金马路一段128号
联系电话: 028-******
六、附件
******办事处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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