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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批的《集成电路金属封装外壳及高端密封连接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312-340360-04-05-747006)收悉。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租赁中国传感谷B区B-2-2厂房四层,建筑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购置2条烧结生产线、1条不锈钢工件预处理生产线、1条铜件预处理生产线、1条铝件电镀前处理生产线、5条电镀生产线(有镀金、镀银、镀镍、镀铜、镀化学镍、镀锡等工艺)、1条钝化清洗生产线等及其辅助设施,设置化验室、产品研发展示中心。项目建成可年产100万套集成电路封装外壳类产品、200万只传感器基座类产品、500万只密封连接器类产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电解抛光工序产生的铬酸雾、磷酸雾、硫酸雾废气以及实验化验产生的酸雾和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格网回收+还原吸收+中和喷淋”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镀工艺中预镀金、镀金、预浸、预镀银、镀银、镀硬金工序产生含氰废气、磷酸雾、硫酸雾等废气收集后,经“吸收氧化喷淋”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预处理工序、电镀工序以及钝化清洗产生的磷酸雾、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氟化物、氨等废气收集后,经“中和喷淋”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由4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由4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打标废气、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中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氟化物、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排放浓度限值;喷砂粉尘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氰化氢、氟化物、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和表2相应排放标准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50mg/m3要求。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标《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电子工业》(DB34/4812.5-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规范设置各废气排放口。
******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项目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由生产车间分别输送至传感谷B区各类废水收集池,再经园区架空废水管网,进入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对应的各类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生产废水排放执行中国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进水水质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应与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建立生产废水管理工作机制,设置各类电镀废水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在线站房视频监控系统及自控阀门,并按要求联网。按要求落实电镀废水回用相关工作,规范设置项目排污口。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电镀生产区、化学品库、化验室等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四)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等机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强化全过程管理。项目废包装材料、废钢屑、废玻璃砂、废焊材、收尘、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工件收集后返回装配工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滤芯及滤渣、含镍废液、废包装桶、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实验室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电镀生产线、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及污染防治设施等场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套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等系统,严防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依托传感谷污水集中处理中心事故池,按《报告书》要求建立“三级”事故废水收集和处理体系,确保事故废水得到全部有效收集处理。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按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认真做好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和储存工作,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与园区管理部门构建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保设施、有限空间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做好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对非正常工况制定污染治理应急机制并落实相应的防治措施,制定完善的检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降低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杜绝非正常及事故排放。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单位须按照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四、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书》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蚌埠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R202H95)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