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2023WHCGZ1391-重2
二、项目名称:******医院西门子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五层516室
中标金额:264.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医院西门子64排CT 维保服务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医院西门子64排CT维保服务项目(三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杜华劲(组长)、宫毓、翟斌、朱理想、钱护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收费金额:叁万壹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供应******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浍河路1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505号国开公馆2栋11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银光(采购人)、轩迎春(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