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次差公路养护工程(大明路)
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次差公路养护工程(大明路)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次差公路养护工程(大明路),包括路基路面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合同履行日期:30个日历天
4、采购预算:350022.89元,最高投标限价:332521.75元
5、采购单位:******人民政府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朝阳南路818(心里程科技大厦)
联系人: 林主任 电 话:******
6、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政府西附楼101号
联系人:曾陈桦 电 话:******
7、公告期限:2024年9月26日至 2024年9月27日(1个工作日)
8、成交人:
******有限公司
******街道万达广场A2栋1108号
成交金额:315890.55元
9、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招标单位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朝阳路818号,采购人联系电话:****** 。
10、若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采购人同级财政或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1#楼6层,联系电话:******。
11、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二、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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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
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次差公路养护工程(大明路) |
采购人: |
******人民政府 |
同级财政部门: |
******财政局 |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
****** |
上级主管部门: |
******人民政府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
信息发布主体:
******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9-26 10:00